日前,厦门市湖里区纪委通报1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湖里派出所民警王军安徇私枉法和受贿案。2010年1月以来,王军安任湖里派出所民警期间,在办理案件中,徇私情、私利,先后收受人民币共计4.3万元;2012年年底,王军安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向管理对象索得人民币3万元。2015年11月30日湖里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军安开除党籍处分,赃款7.3万元由司法机关予以没收。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把纠正“四风”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地生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以新施行的《准则》和《条例》为重要遵循,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早抓小,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要紧盯“四风”新形势、新动向,严标准、硬措施,抓住关键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氛围,保持监督执纪问责高压震慑态势。(湖里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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