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自扶贫领域专项资金检查工作启动以来,截至2016年底共发现问题线索66条,目前已核查66条,立案1件,党政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廉政谈话、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等73人。
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厦门市将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要内容持续推进。制定《厦门市关于开展2016年度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工作方案》,组建由市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市财政局、审计局纪检组监察室及相关财政、审计干部组成的检查工作小组。
市纪委及各区纪委信访室、案管室、纪检监察室对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进行排查,各区纪委组织相关街道、部门,通过查阅账册、台账资料、入户走访、询问座谈、电话抽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另外,各区根据地方特点扩展检查范围,除了明确的老区扶贫建设资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计划生育困难女孩家庭扶助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有的区还将检查资金范围扩展到高山族困难家庭扶持项目补助金资金、体育彩票公益金、残疾人保障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金等资金。
2016年9月,市检查组有目的地进行巡查督导,根据全市扶贫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特点,抽选同安区老区扶建资金和翔安区计划生育困难女孩家庭扶助款2个项目,通过查看台账、实地察看、入户座谈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对扶贫领域专项资金开展检查工作以来,除思明区厦港街道街政办原工作人员薛俊勇挪用老年节困难家庭失能老人护理补助金一案外,各相关单位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良好,暂未发现其他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问题,但在按时拨付资金、按时完成项目、完整填写申报材料、及时跟踪资金使用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今年,厦门市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工作出发点,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综合利用组织处理、纪律审查等手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相关单位和负责人予以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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