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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及时”处理真正及时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2021-04-27 08:18: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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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及时”处理真正及时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21-04-27 08:18:0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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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最近正在督促执法中队对群众投诉积压件进行清理,定期召开碰头会商议推进重难点投诉件,协调多方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合力解决群众投诉热点问题……”前不久,我接到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反馈巡察立行立改工作的进展情况。

          事情还要从之前开展的执法专项巡察说起。

          今年初,我所在的厦门市湖里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五个执法中队启动执法专项巡察。在查阅五缘湾城管中队的信访卷宗时,我们发现了三张投诉单,均反映辖区某绿地被违规占用经营自动贩卖机。

          第一张投诉单显示,2020年11月中旬,五缘湾城管中队接到群众投诉,五缘湾片区有一台自动贩卖机违规占用绿地。根据处理情况记录,五缘湾城管中队已对该投诉作出了处理,“已责令该自动贩卖机运营公司将自动贩卖机拆除,并恢复绿地”,且已向投诉人回复。

          按照处理记录,这个投诉件本应了结,但我们紧接着又发现两张投诉单——12月中旬,位于相同地点的自动贩卖机在一天之内再遭原投诉人两次投诉。巡察组干部小王特地实地走访了一趟五缘湾,发现投诉件中提到的自动贩卖机还占用着绿地。

          自动贩卖机不是已经拆除了吗?为何又原地“复活”了?我们随即找来这起投诉件的经办人之一老刘,进行谈话了解。

          “对投诉件作出处理后,是否督促运营公司及时拆除自动贩卖机,恢复绿地?”面对巡察组提出的疑问,老刘竟一脸错愕,连连否认说:“这投诉件不是我办的,你们找错人了吧。”

          在巡察人员的再三提示下,老刘依然表示“回忆不起来”“完全不记得”。才短短几个月,对三次经办的投诉件竟然毫无印象,实在不合常理。

          我们当即将问题反馈给五缘湾城管中队,要求对事情作出详细说明。

          原来,按照厦门市关于园林绿化管理的相关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绿地的,除绿地管理部门同意外,还要经园林绿化部门批准。该自动贩卖机运营公司在未取得相应审批材料的情况下就私自占用绿地设置了自动贩卖机。在接到第一次投诉后,五缘湾城管中队责令运营公司拆除机器,但该运营公司却多次拖延整改。五缘湾城管中队在开出处理单后,并没有及时跟进处理情况,也迟迟未开展后续执法工作。而作为该投诉件经办人之一的老刘当时既没到现场查看,也没认真阅读回单内容,仅在投诉回单上签字了事,这才闹出经办人对经办事项一无所知的“乌龙”。

          事实明晰后,五缘湾城管中队随即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当事人拆除自动贩卖机并恢复绿地,对老刘进行了批评教育。

          “及时”回复却不及时处理,这样的形式主义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令人深恶痛绝。我们随即全面核查了区五个城管中队的群众信访投诉卷宗,逐一梳理排查出诸多积压件共性问题,包括区城管局与城管中队沟通协调不到位、双人执法制度执行不严格、执法不及时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当即提出整改建议,进一步压实区城管局主体责任、各城管中队直接责任,督促完善执法监督考核制度,立行立改破除基层执法的“肠梗阻”。

          一台“复活”的自动贩卖机,暴露出来的是基层执法工作中的作风问题。“及时”的回复并不及时,影响的是政府部门运转的效率,败坏的是社会风气。破除形式主义之弊,我们仍需较真碰硬、靶向治疗,让每一个“及时”的反应真正及时。

          (作者王百秋系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委巡察办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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