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中共海沧区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22年12月16日开始对区文旅局(含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区旅游事务服务中心、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和海投房地产公司开展常规巡察,时间为一个月左右。日前,区委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信访受理范围:根据海沧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海沧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认真处理。
中共海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情况的监督,监督电话:0592-60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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