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厦门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以及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巡察的规定和要求,经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3年2月20日起开展十二届思明区委第三轮第一批巡察工作,对区委宣传部(含区社科联、区文联)进行常规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
被巡查单位 | 巡察组负责人 | 受理电话 | 举报箱位置 | 通信地址 |
区委宣传部(含区社科联、区文联) |
组长:高丽媛 副组长:黄德芳、陈海明 |
18950192860(工作日8:00-18:00) | 思明区民族路33号区政府大楼大门右侧 |
福建省厦门市01330号邮政信箱 邮政编码:361000 |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
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思明区委巡察办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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