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修身,外在于仪表的端庄整洁,内在于心性的清正自守,故所谓“心舟自持”。人生于世,须坚守本心,时刻自律自省。晚清文学家张宿煌曾提出“五戒五要”原则,对于今人而言仍不失借鉴意义。
张宿煌(1844年—1904年),字碧垣,江西湖口人,出身于书香门第,少时极好《诗经》及唐宋人诗,二十一岁考取秀才,两年后又考中举人,一生善诗文,勤着述,尤其以诗钞为多。张宿煌的诗风格变化奇特、胆大豪放,时人多有称赞。
张宿煌曾三次赴京参加会试,均因故落第。回乡以后,张宿煌便在东岩书院、徐氏指南书屋等书馆教书。在徐氏指南书屋教书期间,他制订了《徐氏指南书屋学规条约》,对学生提出“五戒五要”——
戒赌钱、戒洋烟、戒酗酒、戒聚谈、戒浪游;要清心、要养气、要识古、要通今、要持久。
他教诲学生面对不良诱惑谨持本心,切莫有赌钱、酗酒、抽烟等不良习惯,“戒聚谈”不是要求“独学而无友”,那是无助于学问的精进的,而是要求不能将时间浪费在无益于学问的清谈和空谈上。张宿煌教育学生,不仅要注重知识的积累,更要保持心态的平稳,养平和之气,持之以恒。他教书从不体罚学生,手中的戒尺从未使用,但为了使学生常怀戒心,时刻保持“五戒五要”,他亲自将“五戒五要”刻在镇纸上,分发给每位学生,使学生时时刻刻想到“五戒五要”。
有一回,一位学生上课打瞌睡,张宿煌瞧着这位学生不对劲,就要求他背诵“五戒五要”。当背到“五要”的最后一句“要持久”时,学生泣不成声,张宿煌问他何以如此,学生说家里不让他读书了,父亲病重,缺钱看病,更遑论上学。张宿煌听罢,一阵心酸。放学后,张宿煌领着学生去看望其病重的父亲,表示今后的学费由他负责,这位学生又能继续念书了。
张宿煌直到光绪十四年(1888年)四十四岁时才出任清江(今江西樟树)教谕。他在生活上很简朴,自己种菜养鱼,倒也别有一番趣味,他自述:“司谕学前有方塘数亩,可以种鱼;后有圃数弓,可以种菜。网鳞掇露,自供有余,无不足者。”
张宿煌虽身处清朝末年动荡时期,一身抱负未得充分施展,却不怨天尤人,立足自身,勤勉教书育人,其处世之道和修身学问提醒我们戒慎自守,知道什么是要戒的,什么是要坚持的。(石静 张国强)
©中共厦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厦门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闽ICP备 1301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