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审议并批准十一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大会认为,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各级党委、纪委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成效。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坚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党内监督,持续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深化标本兼治,健全法规制度,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为实现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确定的“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中共厦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厦门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闽ICP备 1301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