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
会议学习强调了全市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的重点内容,通报了相关违纪典型案例,筛查出六大“风险点”:一是严防与律师关系处理不当。特别要警惕与从法院辞职转行从事律师工作的“前同事”之间的关系,严格区分工作纪律与同事感情;二是严防干预过问案件办理。严格执行中院《关于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全程留痕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做到过问即留痕,严肃插手过问责任追究;三是严防工作不细致不严谨造成错误后果。要从细节着手,认真负责,杜绝裁判文书带错出门等现象发生;四是严防对待群众态度“冷硬横推”。特别是当前案件数量剧增、办案压力大的情况下,避免将急躁情绪带到群众工作中去;五是严防接受相关财物、吃请。在司法责任制“权力下放”的情况下,更要严格要求自己,用好法官手中的权力,公正廉洁司法;六是严防生活作风不正。要时刻牢记自己党员和法院干警的身份,约束自己不参加赌博等低俗娱乐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和生活氛围。
会议对今年党风廉政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正确认识和主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上来;二是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严格履职、严格追责;三是慎独慎微,防微杜渐;四是继续强化日常督查和案件评查,强化对审判执行权、司法作风的监督和责任担当,对群众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驻市中院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