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共问责32人,同比上升220%,其中问责“一把手”15人,党纪政纪处分4人;
推动职能部门出台各类相关制度规定2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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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厦门市思明区狠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强问责,压实“两个责任”
为推动落实“两个责任”,思明区制定出台《思明区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思明区街道纪工委、纪工委书记责任清单》,以制度形式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回头看”,动态掌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建立“双述双评”制度,压紧压实基层党委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一案双查”,做到失责必问,以案促建。区委主要领导单独约谈问题突出的5个单位10名党政主要领导,集体约谈3个街道6名党政主要领导。
挺纪律,实践“四种形态”
明纪律懂规矩是守纪律讲规矩的前提。思明区纪委汇编《不忘初心·思廉明志》、《学思践悟·思廉明志》、《从严治党·思廉明志》等管党治党应知应会知识读本,全面系统地对党章党规党纪进行宣传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切实做到“四种形态”人人知晓,《准则》《条例》人人尊崇。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实践“四种形态”专题培训班,制定出台《思明区廉政谈话函询实施办法》,确保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规范运用。2016年,全区共开展谈话函询252件次,比增620%,发现提醒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00件次,切实抓早抓小。澄清失实问题52件次,实事求是保护干部。
严惩腐,净化政治生态。
思明区纪委紧盯重要领域、重点监督“三类人”,即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严肃查处了叶文忠、马永锋等多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腐败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增强群众获得感。深化信访举报“零暂存”,严格执纪审理,实现了自办涉刑案件基本能在侦查终结前作出党纪政纪处分。2016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56件(次),其中检控类初信初访68件(次);共立案58件58人,同比上升26.1%,其中县处级6人、乡科级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8人,其中给予重处分38人次,轻处分20人次,移送司法1人。重视做好纪律审查的后半篇文章,加大典型案件剖析力度,督促抓好案后整改工作,净化环境、改善生态,做到标本兼治。
纠“四风”,推动作风转变
思明区建立“1+X”联合监督检查模式,构建由区纪委牵头,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开展专项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区纪委再监督形成问责清单的工作机制,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将常态督查与专项检查、日常监督与节点督查相结合,盯紧“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和变异变种。2016年,全区开展监督检查480次,下发督查督办单26份,通报17份。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个,处理2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诫勉谈话1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人。组织开展全区扶贫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给予党纪处分1人,廉政谈话提醒7人。依照《思明区领导干部治庸问责实施办法》,坚决整治为官不为、懒政怠政问题,积极营造鼓励担当的干事创业氛围。深入开展“好家风建设”活动,将中华街道江夏堂列为“思明区家庭建设示范基地”,让良好家风社风成为党风政风净化的助推器。
此外,思明区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组织纪检监察教育培训月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提升履职能力;出台《思明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制定《思明区纪检监察干部约法三章》,着力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接受党内外监督意识,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明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