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厦门市同安区通报了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祥平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张灿强受贿等问题。2003年至2015年,张灿强利用担任同安公安消防大队党委书记、大队长及同安区祥平街道办事处人武部副部长、人武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消防审批及验收、征兵入伍、违法建设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他人送给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2.4万元。此外,张灿强还与配偶以外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严重违反生活纪律。2016年3月,张灿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受贿罪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新民镇蔡宅村党支部书记卓文世、村委会副主任卓贤元贪污问题。2013年至2014年,卓文世利用协助镇政府开展流域污染治理工作的职务便利,与卓贤元等人采取虚报冒领方式,共同非法占有财政补助资金14270元。2015年11月,卓文世、卓贤元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征地拆迁、“三资”管理及强农惠农、扶贫、救助、救灾等民生领域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在缔造“美丽厦门”、建设“富美同安”的发展过程中切实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对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抓早抓小、动则辄咎,严肃责任追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同安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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