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厦门市同安区纪委监察局查处了一起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并启动“一案双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015年6月至12月间,区行政执法局新民中队科员叶爱勇利用包片负责“两违”查处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三名违建户送予的钱款共计5万元;2016年2月,叶爱勇违反工作纪律,向违建当事人泄露区行政执法局组织拆除行动的信息,致使强制拆除行动受到阻挠,并导致三名执法人员受伤,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2016年6月20日,区纪委给予叶爱勇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纪律审查期间,还发现新民执法中队协查员陈永团、叶再幸、陈华伟等人收受违建当事人送给的礼品。2016年5月,区行政执法局对上述三名协查员予以辞退。新民执法中队党支部书记、中队长王小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严,发生了一名干部严重违法违纪、三名协查员违纪的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6月,区纪委给予王小珏诫勉谈话处理,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通报》指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严重损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镇(街)、责任压到基层,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加强督察督办,抓早抓小、动则辄咎,严肃责任追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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